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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点管理

【原创】《网点营销宣传和氛围营造的原则》(一)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8/28     浏览次数:    

为充分提高营业网点营销宣传物品的利用度,促进网点产品销售,营销宣传物品如单页台卡、小型折页架、落地式折页架、液晶电视机、LED显示屏、新产品资讯栏、宣传品资料盒、报刊架、悬挂式宣传海报、灯箱等均须合理展陈,规范摆放。

 由于营销宣传品展陈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视觉因素,且客户认知过程中约80%的信息来源于视觉。因此,遵循客户视觉特征的营销宣传物品展陈,可以有效地营造网点营销氛围。


一、营销宣传品展陈的路径与触点原则

营销宣传品的展陈应遵循客户进入营业网点的路劲和触点原则。

“路径”是指客户进入营业网点后的走动路线。客户由于业务需求的不同,进入网点后的走动路线也不同,所以客户在网点停留的时间不同。因此,在客户停留的时间不同的路线上,针对性的展陈可以有效提高宣传物品的利用率。

“触点”是指客户在营业网点的行走路径中与我行工作人员或者物品的接触点。由于营业网点中触点很多,且不同触点的接触程度不同,因此须根据不同触点的接触程度有针对性的展陈。


二、营销物品的视觉原则

(一)视距原则

视距是指观众眼睛到被视物体之间的距离,根据人体工程学,正常的视距标准一般为宣传品高度的1.5-2倍,因此宣传物品的展陈须考虑到视距,保持观众便捷取用宣传物品的适当距离。依次进行展陈,不但能保持较好的视觉效果,而且能提高宣传物品的利用度,增加营销机会。


(二)视觉流程原则

人的视线总是习惯沿着一定的顺序移动,从上到下,从做到右,从前往后、从中心到四周等,可根据视觉流程来安排展品的位置摆放,取得更具逻辑性的展陈效果。

一般来说,观众眼睛的高度在140cm-170cm左右,能使观众看到展示品全貌的竖向视角和横向视角均为30度,所以距离地面60cm-210cm的高度范围内为最佳展示高度。

如果以一个人168cm身高计算,视觉高度约为150cm,则高度在60-180cm左右的区域为黄金区域,可将重要的宣传产品在这个范围内作为重点陈列,会取得良好的展示效果(见图)



宣传物品垂直方向的陈列最容易被视觉感知,对于参观者来讲,最容易看到和触及的宣传物品高度为宣传物品的黄金空间,一般距地面85125cm,把主要产品展陈在这里是最有效的;70-85cm125-140cm的高度范围也是比较容易看到和触及的,可作为有效陈列空间;60-70cm是弯腰或稍微低头即可触及或者看到展品的位置,140-180cm是稍伸手或稍抬头就可以触及或看到展品的位置,是准有效陈列空间;60cm以下一定要低头才能看到展品,因此主要作为储藏空间利用,180cm以上是难以触及的位置,却是从远处容易识别的位置,是作为悬挂式陈列展品的有效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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